入住指南

一、1、凡本人自愿,能适应集体生活且经家属同意的老人方能申请入住福乐居敬老院。

       2、老年人若要入住本院,请在仔细阅读协议书、院内制度、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,并与家属协商同意后

,签订入住协议书,正式入住本院。

       3、老年人入住本院后,请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(耳环、戒指,手镯等饰品)及有价证券,大额现金请

交付亲属或本院办公室保存。若有丢失,本院恕不负责。

      4、入住时请将自己携带的日用品做上记号,被褥、枕头、衣物等生活用品则可以绣上自己的名字或记号

      5、负责签订老人合同的家属,视为老人的监护人,签订合同时请携带:1)监护人身份证、户口薄户主页

和本人页复印件2)被送养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。3)老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。4)单位送

养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      6、入住福乐居之前,申请者必须进行体检或提供近期(1个月内)体检证明(该证明应当是本院指定的医

院或与其同级的医院出具的),凡体检结果达到院方标准者可以入住本院,对体检未达标者本院有

权拒绝其入住。

      7、体检合格者可以办理正式入住手续,入住者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房间,在确定自己入住的房间后与本

院签订≤福乐居敬老院入住协议书》及其附件;办理入住手续时,需向本院交付备用金,该备用金在正常入住期

限届满办理离院手续时将全部无息返还;同时,入住者还应当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交付首次入住费用及其他费用

后,方可入住本院;入住者须有送养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担保(担保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)并出具相

应的证明,在办理入住手续时,送养人应当持有效证件到场和入住者一同与本院签订《福乐居敬老院入住协议》

及其附件。

      8、如需代购代买(零食、药品、食品等)需交押金500元,不需则免。

      9、多嘴猫无线呼叫器押金100元(不使用者免交)

      10、养老院统一配置被罩、床单、枕套、枕巾各两套,只收成本价。

      11、本院每年为入住者体检一次,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
      12、入住者如不需要甲方提供治疗,也不需要提供120绿色通道,乙方要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。

      13、入住者入住时先由甲方目测,暂定护理级别,然后进行15日跟踪服务,15日内甲方发现入住者不符合

入住条件的,甲方有权通知乙方,将入住者接走,适合入住条件的,最后确定入住者的护理级别。增加特殊服务

另行收费。

      14、入住者应自备日常生活用品,包括:衣服、鞋袜、洗漱用品、被褥等其它日常用品等。(男士自备剃

须刀),护理员为该入住者铺床、日常用品到位,指导入住者熟悉生活设施及生活环境。

      15、入住前家属和入住者请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,送养人请在入住申请表如实说明入住老人

的身体和精神状况,对于精神病、传染病、心血管病等各种老年疾病请如实告知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院

恕不负责。

      16、入住老人的代养费不包括:取暖费、日用品、过节费、医疗费等。若对饮食、住宿有特殊要求,请及

时跟本院提出,另行收费。

      17、请您按时在入住老人入院日期前5--10天缴纳下月养老费。

      18、请不要在老人休息时间(20:00——7:00)探望老人,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,以不影响别人休息为

标准。

      19、入住者的家属或监护人,应当确定具体人员与本院保持联系,以便及时交流入住者的生活健康等情况

,若该人联系方式有变,应当及时通知本院,以保证在入住者发生紧急情况时,本院可以及时通知。

      20、老人在入住本院期间突患重症、急病,如老人家属不同意送,只留在本院养护,养方必须

在本院《同意书》上签字,对老人病情和意外事故,由送养方承担。

      21、由于送养人的关系,老人因病重未能到医院抢救,病故在本院,当月另行收取临终关怀费,遗物消毒

费,所产生的费用与院方另行协商。

      22、老人在本院如有必要服用药品应告知本院医生,以便安排专人管理观察。所产生的费用当月结清。

       23、本院为入住者提供房间内必备的家具用品,入住者可以从本院提供的备选生活用品清单中选择自己

所需的生活用品,入住者也可自行携带所需的生活用品,但应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;因入住者未经本院同意私

带入的生活用品造成的一切损失,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
      24、入住时,本院、入住者、送养人应当共同确认入住房间内的各项设备和用具与《设备用具清单》配置

内容是否相符,设备用具的情况是否齐全完好,并共同签字确认。

      25、入住者不得擅自携带任何种类的电器入住本院,如确实需要应向院方提出申请并说明其所携带的电器

种类,在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,使用该电器产生的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;未经院方同意,因入住者擅自带入

的电器出现的问题和意外,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。

      26、入住者的特殊要求(如饮食、美发、美容、通讯等)所产生的费用,除本院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其余均

由入住者自行承担。

      27、入住人的贵重物品(如现金、首饰等)应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丢失,责任由入住人或其监护人自行承

担;必要时可以交由公寓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。

      28、养老院内原则上不允许入住人私自带养猫、狗、小鸟等各种宠物,其它如金鱼等宠物须在院方和合住

邻居同意的前提下方能带入。

  29、入住者若想提前结束如老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,必须及时通知院方,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结算,办理结束

住宿手续时,需要携带入住押金凭证。

二、护理方式:敬老院为老人提供普通流动性服务。

三、收费标准: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评估,依据评估结果,为老人提供变更后的护理项目,制定

个人护理计划,按标准收费。

四、退费规定:

      1、临时外出:五天以内不退伙食费、服务费;五天以上按天数象征性每天退10元,5天以内不退任何费用

,只退超出部分,其他费用恕不退回。

      2、保留床位: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、取暖费。

五、老人外出规定:

       1、能自理老人:经家属申请办理出门证,持出门证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。老人外出发生任何事情与公

寓无关。

       2、家属接老人外出须写请假条,并报主任批准签字同意,方可外出,回院后消假。

六、房间安排:本院依据老人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房间,随着老人体质的变化情况,院方有权随时调整房间。

七、违约责任

      1、老人家属应支持本院的管理工作,对于送养人未尽到赡养义务和责任,本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入住协议

而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。

      2、如果由于老人的身体原因需要变更护理级别时,护理费用相应变更,请送养人务必同意,否则发生意

外,院方恕不负责。

      3、鉴于入住老年人均为成年人,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,院方要求老人外出时应进行外出登记并在老人

家属同意后方可外出。

      4、入住者在院期间应当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条例,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;如多次违反规章制度,刁难工

作人员,寻衅闹事的,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,视为违反合同处理,本院有权强行要求其退院。

      5、本入住须知归本院解释和修订。